退换货原则
2010-09-01 22:48
订购手续完成之后,水电器商城发送的「订购确认」邮件里记载有关订购编号等商品详细信息。请在确认此邮件的基础上请咨询客服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凡是在水电器商城购买商品的客户,请仔细阅读此规定的详细介绍。如产品页面无特殊退换货规定的,将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我们水电器商城所出售的商品是通过厂家和代理商等正规进货渠道采购的正版商品,与您亲临商场专柜选购商品时享受同样的质量保证。 对有质量保证书的商品,按照保证书的承诺执行, 其它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您收货时如果发现商品短少、配送错误、破损等问题,请您当时向配送人员指出,并在商品发货单上注明发现的问题,然后立即与客服中心联系。客服中心在确认实情后,会为您安排免费退/换/补足相应商品。如果您已经在商品发货单上签字确认所收商品,则过后不予受理此类问题。
三、顾客收到商品7天之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安排退货服务(部分商品退/换货时间规定不同,以具体说明为准)。请您务必在有效时间内与我们联系,并备好商品以及发货单、保质单,以便审核。
四、如果非水电器商城商家失误或产品质量问题,原则上将不予退换。因为水电器商城所出售的商品是通过日本商家在日本安排统一发货,一旦发货要退换会比较不便,敬请谅解!
五、在退换货前,请您事先通过电话或者E-MAIL、MSN、在线系统等方式与水电器商城取得联系,告知您的订单商品编号及退换货原因、联系方式等,我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妥善为您解决。
退换货具体要求如下:
(1)内外包装、商品本身完好无损;
(2)带上发货单、保质单;
(3)如办理退货后,其余商品总额不符合免附加费规定,需补交相应的配送费。
* 如您的订单由其他人代收而发生的非商品质量问题,水电器商城不提供退/换服务。